
裝修公司跑路,錢款去向不明,且目前已違約,能否解除合同?
我是論壇里上個月那個跑路的柏木空間裝飾的受害業主,疫情前這家公司給我負責裝修,原本按3+3+3+1的模式付款,到后來對方便以購買材料為由,提前讓我支付了裝修款,且按照合同,一月初就應該裝完,然而目前任然處于水電完工未驗收階段,疫情期間無法繼續裝修我便沒有催促,小區五月份詢問到可以裝修后,我便通知他繼續裝修,然而兩個月的時間對方仍然沒有動靜,于是我開始懷疑我的錢款去向,便向其詢問,然而他從來沒有正面回復我,一直在推脫,現在微信也不回,電話也不接,我也詢問了他的前房東,發現對方還拖欠其房屋,現在的新房東也是他介紹給他的,目前大門緊鎖,現房東也無法將房屋重新出租,已與當時給我施工的人員聯系到,施工前我的部分財產亦存放于現門店中,于是我報警,警察方面打電話他不接(意料之中)說找不到對方無法受理,可以通過合同上訴。查詢后發現涉及財產訴訟費用較高,目前已知受害人不少,能否聯合訴訟?且作為證據,現有房屋是否無法繼續進行裝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