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11月19日之前有沒有去上課呢?期間機構有沒有給你排課程表,是不是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去呢?這個是問題的關鍵。
學校排了課表,結果學生不去上課,隔了一個月要求老師重新上,老師是答應呢還是不答應呢?
昆山燕子羽球霸王條款!相關部門放任不管嗎!!
我孩子第一次在昆山全民健身中心燕子羽球充值20節課上完后,我又充值30節課,暑假上完后因課務緊沒去上羽毛球。11月19日我微信咨詢上課時間,卻被告知課時過期無法上課,費用產生無法退費。我還有十幾節課沒有上,怎么叫費用產生!!課時時效完全是霸王條款!但也想著商量怎么處理,結果燕子教練態度惡劣,一副錢我收了你認栽的野蠻行徑,還拉黑了我!讓我特別氣憤!作為培訓機構,燕子羽球沒有提前及時提醒截止消費時間,從始至終沒有收據合同給到我(是否涉及逃稅漏稅!)我要求合理退費是我的合法權利,過期作廢是加重消費者責任的格式條款!燕子羽球種種操作有悖消費者權益,嚴重侵害我的合法權利!!我隨后投訴12345,過程曲折離奇,我足足從11月19日等到12月4日,期間打電話詢問結果被告知無果再等待,一直到4號我再打電話被告知文旅局短信告知我走法律途徑!但是!我翻遍手機短信沒有收到任何短信回復!到底什么環節出現問題?難道因為燕子羽球是文旅局下屬培訓機構就這樣草率包庇!!政府職能部門讓老百姓寒心!21世紀還有這樣的投訴無門!!論壇大神請支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