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服務區)的依據。如該合法固定住所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取得房屋產權,需在對應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予以統籌安排。該合法固定住所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認定一戶子女家庭學區生
都是昆山戶籍,母親名下有房,小孩戶口在媽媽這,爺爺
都是昆山戶籍,母親名下有房,小孩戶口在媽媽這,爺爺奶奶的戶口不在學區房上面,把小孩遷到爺爺奶奶戶口本上,能上爺爺奶奶學區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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