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實習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后的12個月為實習期。
01
實習標志不要忘
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后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志。
如果未按照規定粘貼或者懸掛實習標志的,將被處以200元罰款。
02
實習期間不要獨自上高速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包含其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ps:在增加準駕車型后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03
不是所有車輛都能駕駛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
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04
實習期扣分影響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更重要的是,實習期扣分無法通過學法減分抵扣扣分。
駕照注銷之后需要重新報考,科一到科四重新考試。所以即便是C類駕照的新手駕駛員,一不小心也會有重頭來過的風險!
所以實習期也同樣重要!駕照到手≠萬事大吉,而是一個新的開始。
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也是保護來之不易的駕照的一種方式!
來源:駕考寶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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