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今天下午5:00騎電瓶車從長江北路往南去萬達帶孩子們去吃晚飯,我侄女從老家過來玩,馬上快開學了,開學上高三,所以我騎電瓶車帶著去萬達轉轉吃吃逛逛,我們家是個男孩子12歲了,所以我給他刷個小騎,我就帶著我侄女她坐后面,我們三個人全部都帶了有頭盔,然后走到長江北路和城北大道交叉口西北路口那里,有幾個交警在查,當時就罰了我20,說我帶人超過16歲了,那我就想問一下17歲的一個高中生女孩子又不怎么會騎自行車又對昆山不熟悉,只能我騎電瓶車帶著她,我讓我兒子騎小綠,因為前十幾天就是讓我侄女騎小綠在后面跟著我們跟丟了,最后還是她用路人的電話打她媽電話,然后她媽又聯系了我,大半夜的在北門路找到她了,所以今天我就不讓她騎了,沒想到到那個路口直接就就罰款,我就想知道是不是昆山所有的電瓶車都不能帶超過16歲以上的人,那為什么路上還那么多人帶人,我就覺得特別不公平,如果沒有帶頭盔,你罰款,我認了,我們全部都帶頭盔,就感覺吃像太難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