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逼停婚車、要煙要錢!攔婚車索財算搶劫嗎?
遇到婚車討點喜糖圖個喜慶
這種情況在多地婚禮習俗中很常見
但近年來,攔道阻車、強討財物
不給不讓走等“趁喜打劫”事件頻上熱搜
引發網友廣泛熱議
近日,“男子長期攔婚車強行索要錢財被拘”一事引發關注。據“平安項城”消息,日前,河南項城千佛閣派出所民警抓獲攔婚車索要錢財的男子張某某。經查,張某某長期在城區游蕩,專盯婚車和酒店辦喜事現場,強行索要現金和香煙,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無獨有偶,最近陜西咸陽也發生了一起攔婚車事件。有網友上傳視頻稱,一婚車遭越野車主攔路“討喜”,知情人稱對方索要紅包和20條香煙。眼看婚禮儀式即將開始,在雙方溝通無果后,十多人的伴郎團合力將越野車抬到路邊。
強行攔婚車“討喜”
不僅攪亂婚禮喜慶氛圍
更讓不少網友質疑:
這種行為算不算攔路搶劫?
“討喜”與“違法”之間的紅線在哪?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徐偉律師表示,傳統婚俗里,攔婚車討顆喜糖、要個小紅包,是鄰里親友間的互動,本質是新人自愿的贈與行為。這類行為通常金額小、無強制,符合公序良俗,與違法索財有本質區別。
但很多“討喜”已異化為“強要”。如上述項城警方處理的張某某案,其長期在街頭“蹲守”婚車,多次以“要彩頭”為名強行索要現金和香煙,此前曾因同類行為被行政拘留7日,此次再犯后被處以13日拘留。徐偉強調,這類行為的核心是“非法占有目的”,且通過攔車阻礙通行的方式施壓,已脫離民俗范疇,涉嫌違法。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生導師孫本雄進一步指出,民俗的核心是“祝福”,而非“強取”,任何借“沾喜氣”之名行違法之實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判斷是否違法,可從兩個維度看:一是“是否有組織、多次實施”,如有人組團在酒店、路口專門盯婚車,屬于“職業索財”;二是“索要金額與方式”,若明確提出“10條煙”“掃碼轉賬”等具體要求,或不給錢就堵路不讓走,就具備了違法特征。
徐偉指出,攔婚車索財是否構成攔路搶劫,以及會面臨何種法律后果,需結合行為性質與具體情節綜合判斷。多數情況下不算搶劫,但可能構成敲詐勒索或尋釁滋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搶劫罪,要求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且該行為需達到“足以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比如持刀威脅、毆打車主等;但攔婚車索財者多依賴“軟脅迫”,利用新人“怕耽誤吉時”“不想鬧僵”的心理施壓,而非直接使用暴力,這種情形更符合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不給錢就堵路”等威脅、要挾手段,迫使對方交出財物,若索要金額達到1000至3000元(各地標準略有差異),或多次實施,就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面臨刑事處罰。
不同違法程度對應不同法律后果,具體案例可清晰體現:
2024年河北兩名男子凌晨攔婚車索要10條煙,新人妥協給2條煙后報警,兩男子因“敲詐勒索情節較輕”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陜西米脂7名男子逼停婚車嫌紅包少,繼續圍堵,最終因“滋擾他人乞討”被行政拘留5日;
河南項城的張某某因“多次攔截婚車索財”,此前已被拘留7日,此次再犯后,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處以13日拘留,若其索財金額累計達標,還可能被追究尋釁滋事或敲詐勒索的刑事責任。
攔截婚車強行索要財物絕非傳統民俗,而是明確的違法行為,切勿以身試法。任何試圖借喜事謀取私利、觸碰法律紅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結婚新人及家屬遇此類情況,切勿因“顧面子”或“怕耽誤吉時”妥協,應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由警方依法處置。
來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