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酒后騎自行車或電動自行車違法嗎?
喝了酒不能“醉駕”已是常識
那“醉騎”可以嗎?
近日,北京公安交管部門開展夜間酒駕整治行動,將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的騎行者也納入了篩查范圍,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在酒駕夜查中,有多名飲酒后騎行的市民被民警攔下接受了安全教育。
對此,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疑問
酒駕不是只針對汽車駕駛?cè)藛幔?br />怎么連騎電動自行車
和自行車也管呢?
其實
禁止醉酒后騎行非機動車
一直是法規(guī)上的明確要求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孫承松表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也就是說,如果飲酒后達到醉酒程度,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出行已涉嫌違法。
判斷是否達到“醉酒”程度,要看駕駛?cè)搜褐械木凭俊8鶕?jù)《車輛駕駛?cè)藛T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相關(guān)規(guī)定,駕駛?cè)嗣?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屬于飲酒駕車;駕駛?cè)嗣?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及以上的,屬于醉酒駕車。
如果存在醉酒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交管部門可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對非機動車駕駛?cè)?/span>給予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若非機動車駕駛?cè)司芙^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那是不是只要不喝到醉酒程度
騎車出行就不成問題了?
目前法律層面對醉酒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有明確的處罰規(guī)定,但不能認為只要不達到醉酒程度就萬事大吉。在北京此次夜間酒駕整治行動中,對于幾名飲酒后未達到醉酒程度的非機動車駕駛員,民警也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雖然騎車的速度比不上機動車
但這并不意味著飲酒后騎車就沒有風險
身體失控、反應變慢、判斷遲鈍
這些酒精帶來的危險從不挑車型
今年11月,在北京北五環(huán)外環(huán)輔路上清橋東側(cè)發(fā)生了一起悲劇:馮某飲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幾次摔倒后爬起,最終撞上路緣石,倒地受傷,經(jīng)搶救無效身亡。事后血檢顯示,馮某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69mg/100ml,屬醉酒駕駛。
去年12月,在北京延慶區(qū)一條空曠街道上,一名電動自行車駕駛?cè)?strong>駛?cè)雽ο驒C動車道,隨后撞向隔離帶內(nèi)倒地,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后經(jīng)鑒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49mg/100ml,屬醉酒駕駛。
民警介紹,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掌握平衡技巧,人在飲酒后,神經(jīng)平衡能力會受到影響,大大增加操作失誤、自行摔倒,或者撞到其他固定物的風險。
此外,電動自行車、自行車對人體的保護有限,若出現(xiàn)碰撞事故,容易造成較為嚴重的傷害。
酒駕不分車型
請大家遵守交通規(guī)則
做到文明出行,守法出行
別讓“醉騎”帶來一生遺憾!
來源:尚法昆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