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彩禮”要不要還?彩禮哪些能退哪些不能?最高法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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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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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日常消費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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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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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財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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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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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且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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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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