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微熱點】“擼蛇”“擼蜥蜴”!“異寵”不可隨意寵
一些追求時尚、新潮和獵奇的寵物愛好者
掀起了飼養另類寵物的熱潮
蜥蜴、蜘蛛、蛇、螞蟻等
成為不少人追捧的“掌中愛寵”
這股潮流背后潛藏著哪些風險?

據央視新聞報道,在一些社交媒體平臺,許多博主分享飼養“異寵”的攻略,直播帶貨和網購平臺已成為“異寵”交易新模式。當被詢問到線上購買這些“異寵”,能否提供衛生檢驗檢疫證明時,一位網店客服回答,這些都是人工繁育出來的,很安全,不需要衛生檢疫。
在北京朝陽區一家專營“異寵”觀賞與銷售的寵物館里,有上千只形態各異的“異寵”,包括各類蜥蜴、蜘蛛、甲蟲、角蛙、玉米蛇等,吸引了不少顧客前來觀賞,甚至可以上手撫摸。據店員介紹,店里的蜥蜴都來自國外,店內還有亞馬遜食人魚,“如果飼養食人魚,一定不能隨意丟棄到野外水域,因為它是外來入侵物種。”

據《2025年中國寵物行業白皮書(消費報告)》顯示,2024年,飼養“異寵”的人群持續上升,我國已有約1707萬人在飼養“異寵”,市場規模逼近百億元人民幣,飼養“異寵”的人群以“95后”居多。
不過,當獵奇感過去,飼養“異寵”的現實問題接踵而至。長時間的精力消耗、喂養復雜、治療成本過高、寵物難以馴化甚至具有攻擊性……當飼養過程遭遇重重困難,一些飼養者便選擇轉讓,也有人直接一棄了之。
“異寵”不是簡單的寵物
飼養“異寵”不僅關乎個人愛好
更關乎生態、生物、衛生等公共安全
那么,這其中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我國《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規定:
外來物種,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天然分布,經自然或人為途徑傳入的物種,包括該物種所有可能存活和繁殖的部分。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
外來入侵物種,是指傳入定殖并對生態系統、生境、物種帶來威脅或者危害,影響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農林牧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物多樣性的外來物種。由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外來入侵物種名錄,實行動態調整和分類管理。
盡管市面上“異寵”種類繁多、買賣自由,但當交易的“異寵”屬于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時,可能觸碰法律紅線。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此外,根據我國2021年調整發布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個人愛好者引進和購買名錄和公約中的動物都可能會觸犯法律。
專家介紹,一些在國內沒有自然分布,屬于外來物種的“異寵”,一旦逃逸或被遺棄,由于它們在新環境中缺乏本土天敵等生物制約和非生物制約的因素,且部分生物具備極強的適應和繁衍能力,可迅速發展成種群,極有可能破壞我們的生態系統的安全,危害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系統的穩定。
除了威脅生態安全,“異寵”對人體健康也存在安全風險。很多“異寵”是一些病原體的天然宿主,比如,蜥蜴可以通過糞便傳播沙門氏菌,水豚可能傳播鉤端螺旋體,倉鼠可能攜帶隱孢子蟲和鼠咬熱細菌。零距離接觸“異寵”,這些病原體就可能對人體健康產生非常大的危害,甚至致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的,由相關部門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若被遺棄的動物在遺棄期間對他人造成損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條的規定,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異寵”雖新奇,飼養需謹慎
請大家樹立正確的寵物飼養觀念
選擇合法、安全
且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的寵物飼養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