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2點15分左右,去張浦法院辦理起訴,門口保安問辦什么業務,說是客戶貨款不給,需要起訴,然后保安告知掃碼,然后去打印文件,打印好之后寫一下就好了。之后我掃碼完成之后,再問他們訴訟流程以及資料,他們告知問里面的工作人員,之后說需要身份證入場,我說沒帶證件,電子的行不行,保安全程一直說要身份證,從未提到身份證照片也可以登記信息,之后安檢,告知所有的東西不讓帶,可是下雨天傘也沒帶,包也不讓帶。之后過安檢,已經過安檢門了,拿儀器掃描的時候,讓我把手上手機和鑰匙拿到框里,請問這個流程正確嗎?好不容易進去了,問工作人員,咨詢訴訟流程,旁邊的工作人員讓我問下右邊第二個柜臺的工作人員,我問了句的時候,她來了句排隊,我說沒有取號的嗎?她說沒有,于是我在排隊,前面的人辦理好了,我過去詢問的時候,右邊第二個工作人員說,有人在我前面來的,可是那個我前面來的人明明在右邊第三個窗口辦理的,我也不知道她還要去右邊第二個窗口辦,于是接著等,然后最右邊第一個窗口工作人員回來了,于是有一個我后面的人跑過去辦理業務了,直到等到第二個窗口的人辦理好了,才到我,到我的時候告訴我,公司是陸家需要去陸家的辦,又說陸家的撤了,要去花橋的辦,給了一個要帶的資料。花費幾個小時,什么都沒弄,請問不應該有咨詢窗口直接咨詢嗎?而且保安權利都這么大,這么牛逼嗎?只是張浦的法院都這樣了,真的是為人民服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