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小威和我一起去了民政局領結婚證。去的時候快11點了,還好排隊的人不多。但是審核資料的時候,發現他的身份證過期了。他之前將戶口遷入自己的房子里,辦了臨時身份證,沒想到,有效期剛好過了兩天。連忙去派出所領身份證,一路上打不到車,我們一起步行了半個小時。
緊趕慢趕,又回到登記處,已經快下班了。拍合照,那是我們認識以來,結婚以來的第一張合照,結婚證照片。填資料,有人過來發了卡,叫我們去抽血做檢查。很順利,不一會便領到了紅本本,鋼印蓋上去的一剎那,我明白再后悔都沒有用了。就這樣,我們正式成為合法夫妻,都沒有頒證儀式,那是要另外花錢的,我們都舉行過婚禮了,無須這樣的儀式了。
最后的婚檢等了很長時間,這不是強制要求的,好幾個都已經懷孕了,醫生讓她們直接簽字,不再做檢查。改革開放三十多年,國內開放的程度一定程度上已經超過國外。先上車后補票的比比皆是,想想,我們一定程度上也是哦,算了,不討論這個問題,F在婚前同居的人還少么,都見怪不怪了。
回去的路上,我的心情比較好,小威好像不是很高興,一臉疲憊的樣子。我說,你怎么沒精神啊。他說,有點累。一起在沙縣吃了午飯,他回去上班,我回家。
這個小家是我螞蟻搬家似的一點點填滿的。我非常之珍惜。
看著手上的紅本本,我對著照片上的他說,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啦。。。。。。
打電話跟老媽匯報了,老媽說,嗯,現在就好了。他們還聯系嗎?
我說,不知道,應該不會了吧。他每天晚上都準時回家的。
老媽說,這就好,我放心了。
上網看到舒在,跟她說,領完證了。
她說,恭喜,什么時候這邊辦酒啊。
我說,目前訂在3月26日,我家里3月20日辦。
她說,好,那我就不用回去了。哎,要準備紅包了啊。
我說,急什么呀,我們還要謝謝你這個媒人。
她說,千萬別,不能讓我老公知道。
我說,為什么啊。
她說,他會罵死我的,他最討厭我多管閑事了。
我說,哈哈,做媒是好事,積德的。
她說,他知道你結婚了,也知道你老公是誰,他把我罵死了。
我說,怎么了。
她說,他早就看出來你老公和隔壁那女的關系不正常。怪我不該把不熟悉的人介紹給你。
我說,沒看出來他這么關心我,哈哈。
她說,算了,所以,你千萬別說我是媒人,他會揍我的。
我發了一個白眼的表情給她,不再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