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實施辦法》共五章三十八條,主要包括完善殘疾預防和康復工作機制、健全殘疾預防工作體系、保障康復服務的有效供給、完善服務保障措施等內容。
第一章“殘疾預防和康復”重點明確了基本原則和管理機制,建立殘疾人信息收集、共享制度,引導殘疾人接受康復服務;
第二章“殘疾預防”重點圍繞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進行防控,將殘疾預防工作與部門職責緊密結合;
第三章“康復服務”重點圍繞健全康復服務體系,進一步突出殘疾兒童康復工作的優先性,大力推進康復教育融合發展;
第四章“保障措施”吸收了近年來蘇州在殘疾人康復領域的多項有效舉措和做法。
圖源:蘇州殘聯
《辦法》堅持普遍預防與重點防控相結合,針對各階段主要致殘因素采取綜合措施。
第十二條圍繞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明確了政府及民政、衛生健康部門、醫療機構的相關職責;
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對傳染病、慢性病、精神障礙、職業病等疾病致殘防控作出規定;
第十六條強化道路交通和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以降低交通事故致殘風險;
第十七條規定應急管理部門加強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提高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
為滿足殘疾人多樣化的康復需求,《辦法》著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
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對殘疾兒童康復與教育融合發展作出規定;
第二十六條至第二十八條,對康復醫療體系建設、政策信息發布、社區康復等作出規定;
康復醫療服務是康復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一環,《辦法》第二十六條對加強蘇州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作了明確規定:
市級建立綜合性殘疾人康復中心,縣級市(區)建立殘疾人康復中心或者托養中心;
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有條件的二級甲等及以上專科醫院設立康復科;
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康復室,具備條件的,鼓勵設立康復科。
此外,結合康復醫院的功能定位,《辦法》還明確市級康復醫院應當加強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技術推廣,借助康復醫學專科聯盟,發揮帶頭作用,推動康復醫療服務發展。
吳中區東山鎮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
第二十九條規定了職業康復,并結合調研了解的太倉中德融創工廠模式,明確規定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根據自身的產品和服務,結合殘疾人實際情況,為殘疾人開發和提供職業康復項目。
圖源:太倉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