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小子
:人沒有受傷就是萬幸了,你估計全責或者主責。
交規:路口不得變道超車,你打燈了也不行啊。
科目一這題必考啊。
就當交學費了,下次一定要注意提前預判。
(2024-04-02 16:2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
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