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淺見,供參考。第一,父母的兄弟姐妹這層來往還是不能斷的,雖然你離的遠了些,但人不到禮要到。你買新房不辦酒席是你的事,但在他們心里,你屬于親戚,如果他們有事唯獨不通知你是他失禮。第二,如果自己是獨生子女的話,和父母這里出一份禮金就可以了。第三,來往來往,有來有往。時間間隔不長的,他來多少,你回多少,不要來往金額不一樣,除非隔了2年以上,比如2年前你們家有事他來1600,你可以加200或者400,適當加一點。另外,兄弟姐妹之間禮金最好協(xié)商一致,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在兄弟姐妹之間出一樣金額(以前是登記在禮薄上的)之外,單獨給一個紅包,這樣不失禮,兄妹之間也不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