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長期國債支持的電梯以舊換新并非完全由政府買單,而是以政府超長期特別國債補貼為核心,結合地方配套補助、居民合理分攤(或通過維修資金、公共收益等渠道解決)、企業讓利等多元資金模式,共同覆蓋電梯更新費用。這種模式既發揮了政府財政的引導和支持作用,也體現了“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確保政策的可持續性。
核心結論:政府補貼是主要支撐,但非“全額買單”
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是老舊電梯更新的重要資金來源,主要用于定額補貼(如多數地區每臺補貼15萬元),但電梯更新的總費用通常高于國債補貼標準,剩余部分需通過其他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