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線普法小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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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小米SU7高速事故致3人遇難事件 引發廣泛關注 也引起了大家對輔助駕駛、 智能駕駛使用場景的討論
![]() 清明假期,各地高速公路都迎來大車流。有途經安徽高速的網友發現,安徽高速關于智駕的警示語經歷了從“請勿過于依賴輔助駕駛”,到“高速路況復雜,慎用輔助駕駛”,再到“高速路況復雜,勿用輔助駕駛”的多次變化。據了解,江蘇、浙江等多地高速也有類似的提醒標語。
近年來 隨著智能輔助駕駛功能 成為不少新能源車輛的“標配” 部分駕駛員對此產生依賴性 甚至錯誤地將其視為“自動駕駛” 由此埋下了安全隱患 ☟☟ 據《法治日報》此前報道,有乘客乘坐網約車回老家時,駕駛員開啟智能輔助駕駛模式后竟睡著了,直到前車減速,車載雷達發出警報,駕駛員才被驚醒。甚至在一則引起社會熱議的短視頻中,一名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車時居然蓋著被子睡覺。
漫畫:高岳 現實中,智駕引發交通事故的情況也不鮮見:
對此 許多新能源汽車駕駛員擔憂 智能輔助駕駛模式的安全性是否可靠? 智駕模式下出事故,該誰擔責?
為規范汽車駕駛自動化技術的發展與應用,我國在2022年年初就實施了《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標準。該標準將駕駛自動化分為了6級。L0至L2為駕駛輔助,駕駛員需全程監控駕駛;L3是有條件自動駕駛,駕駛員在緊急情況執行接管;L4為高度自動駕駛;L5為完全自動駕駛。 業內專家普遍認為,目前新能源汽車搭載的智能駕駛技術仍處于輔助駕駛階段,其本質是幫助駕駛員提高行車安全性和便利性,而非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在面對盲區、超視距、突發事件等情況時,僅僅依靠單車智能并不能完全消除安全隱患。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索維華認為,在智能輔助駕駛技術尚不成熟的階段,即使開啟智能輔助駕駛模式,仍要求駕駛人員堅守崗位,隨時做好接管汽車的準備,并不是可以離開駕駛位置甚至睡覺。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孫向齊表示,使用智能輔助駕駛模式時,發生侵權或事故的責任分配要比傳統道路交通事故復雜。由于自動駕駛系統智能化程度存在差別,在完全智能控制狀態下,交通事故責任分配可能會變成自動駕駛汽車產品責任問題,事故責任與產品責任發生混同。自動駕駛汽車在運行過程中,除了駕駛員之外,還有汽車制造商、信息傳輸、數據處理運營商等在發揮作用,上述主體在分配責任時,都有可能成為承擔責任的主體。 索維華指出,如果事故是由于智能駕駛系統的缺陷或故障導致的,現行法律會分配給汽車制造商、技術服務提供商更重的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產品無質量瑕疵則需承擔不利后果,因此其往往也會承擔更重的實體責任。如果駕駛員未履行應盡的責任義務,在使用和操作智能輔助駕駛功能上存在過錯或失誤,或者違反了交通規則,導致事故發生,那么他們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智能駕駛 ≠ 無人駕駛 ![]() ①限制應變能力 使用智能輔助駕駛功能后,駕駛員可能會對車輛的速度控制產生一定程度的依賴,降低對路況變化的應變能力。 ②過分依賴系統 過度依賴智能輔助駕駛功能,可能導致駕駛員的駕駛技能和反應能力下降。 ③系統故障風險 如果輔助駕駛系統出現故障,可能會影響車輛的正常行駛,甚至引發車輛失控。 ④不適用于復雜路況 在夜間道路、交通擁堵、施工路段等復雜路況下,智能輔助駕駛系統可能無法正常工作,或錯誤識別、誤判障礙物。 ⑤駕駛員容易分心 駕駛員可能會因為系統的自動化而放松警惕,容易分心,甚至疲勞駕駛,從而影響對道路的觀察和判斷。
![]() 駕駛員在使用智能輔助駕駛功能時 需保持謹慎和敬畏之心 把方向盤牢牢抓在手里 把視線緊緊鎖定在路面上 永遠保持警惕,隨時準備接管!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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