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angel
:總結:1、“我們也表達過,建議不要領結婚證,丈人手里的300多W現金和100多W的外借款,都可以給她,如果她不信,我們可以按照丈人壽命還10年,每年給她30W的現金,我們也承諾對她養老送終,在丈人過世后,老房子她可以住到去世”,子女方不圖;2、“但她表示,錢不要,房子也不要 ..
(2025-04-24 12:21) 
子女要老人的是正常的,那是老人和前妻的共同財產,后來的女人一起生活4前能做出啥貢獻?
這女人先領證的目的就是想把老頭的所有資產變成和她共有,以后老頭先走的話這些都是她自己兒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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