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和我爸說起來這事情,他說已經處理好了,姑姑和奶奶在一起,姑父從其它地方來的,還去另外一個地方接來了奶奶的兄弟,他們5個人一起找到我小叔小嬸,還有村上的人一起見證,奶奶由姑姑照顧,小叔一家出2萬供一年常規花銷,錢在一張奶奶名下的銀行卡,并接受小叔一家的監管,如果后面奶奶生病不夠支出的時候,兄妹平攤,奶奶百年后銀行卡里的余額兄妹平分,為了保險他們花200元請律師寫了一份協議,三方簽字自行約定內部生效。
我爸說,這相當于我姑姑無條件接受奶奶,說來是小叔給了2萬塊錢,但是要知道這也就是家里35畝地的租金,原本姑姑一直出去打工一年也有幾萬塊的收入,現在也只能和我奶奶一起養老。
我爸還說這里面有我堂弟媳婦的意見,因為期間我小嬸一直和自己的兒媳婦有交流,這個情況就很有意思,小嬸現在和兒媳婦一條褲子,可是若干年以后我小嬸會不會也被兒媳婦掃地出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