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轉載的。我當初是起訴三次,實在被逼的要人命那種,各種折騰,到最后買房定金交了合同簽了貸款手續手續都弄好就因為那年清明節回去又跟我媽吵架,叫她娘家人到老家打砸一番,過戶死活不簽字,苦口婆心的勸她也不聽,當時首付還是借的她一毛錢沒出,而且為了孩子上學考慮的,跟她說哪怕就是離了房子至少還有她一半,就是不簽,說她家里一個懂法律的哥說的,那個字不能簽,萬一以后我還不上貸款賴她還貸款怎么辦!人蠢又好吃懶做窩里橫那種,平時柴米油鹽醬醋茶姜醋茶、牙膏牙刷衛生紙都沒買過,買菜做飯帶娃也是我的活,她工資月月光每月還要伸手要幾次零花錢,這些倒還能接受,就是隔三差五的無端找茬跟瘋了一樣的吵架要人命,開口閉口的離婚分家產,次日讓去離婚又不離又道歉保證下次不會了,最快三四天最多四個月又重復,我走到哪個公司她要跟到哪個公司上班,在昆山也沒閨蜜,也不想上班那種。最后是定金沒了房子也沒買成,2016年那會房價蹭蹭長而她又這么耗著,沒辦法只能起訴,第一次不接傳票,第二次應該公告執行了,她又寄給這邊法庭一個管轄異議提出打官司要到她老家打,又證明夫妻雙方在昆山居住超過一年管轄權應該歸昆山,最后一次起訴一家子來了好幾個,就是獅子大開口的要錢,耗了半年才結束,給她筆錢孩子不看該給的撫養費也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