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識一個,老爸去世留了150萬現金,6套商品房,1套聯排別墅。又給了2個女兒每人15萬,又留了20萬給老太婆用的(這錢暫存在小女兒名下,等老太婆去世后沒用完的2女兒平分,小女兒也沒有跟大姐說有這20萬的事,也想獨吞),結果兒子早就偷偷的在老夫妻房間里裝了監控,知道了逼著自己的二姐要這20萬還給兒子,二姐死不承認有這錢,為了這事兒子跟二姐鬧掰,7年左右也不聯系。老太婆的養老金兒子幫她取出來,又存在兒子名下,然后兒子又把那存單給了老太婆。大姐沒時間,叫兒子陪老太婆去看病,住院陪護,他就說忙沒時間,一直讓大姐去帶著老太婆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