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告沒告知,樓主隱約應該知道,也可能當時中介介紹的時候沒有用“違建”這么嚴肅的詞,你是在后來明白這樣的“違建”對以后的某些時候有影響而后悔,談談我個人的經歷:
前幾年看房的時候,有一個小區的一個戶型124,其中有一個位置就是窗外伸出去一大塊,和你這種戶型很像這個空間大小堪比一間次臥了,中介在介紹的時候一般都會帶上,把這里怎么弄一下(讓看房的以為自己占到便宜,多一間),我當時看房也覺得確實如此。根本不會想到自己那樣做是違建。
前幾年在文書網查詢小區的事情,發現就有樓下的鄰居告樓上把那塊區域用于違建了的判決。你發的圖片中、說明大多數業主都選擇了違建來拓寬自己的空間,但是也有人沒那么做,你的圖片中看的出來。可能你只想讀完書就變現,所以會想解除,其他人可能是不知情這種帶來的影響,也可能是就是住到老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