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個足球愛好者,現在踢球也基本都在奧體或者黑龍江路,偶爾去城西體育場,市民其實很少去了,但是看到市民廣場門口掛的收費公告牌還是很不舒服的,因為去市民踢球的基本沒有球隊比賽性質什么約球,除非是以前昆山舉辦的玉山杯,昆乙,比賽賽事會占用場地,其余時間都是足球愛好者在踢,晚上幾個人擺兩個拖鞋都能當門,很多小朋友在里面練球,應該算是我知道的昆山現在唯一一個還免費存在的大型惠民足球場了,所以看到收費牌以后,在豆包查了下合理性。
首先球場性質,查了下昆山市民文化廣場屬于城市公共活動空間,那就是政府的。
其次查了下建造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撥款,那還是政府出資,納稅人繳費,惠民工程。既然是公共設施,那根據《江蘇省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每年最少開放時間不得少于330天,你們現在周末節假日不開放,刨除節假日,一年全國周末就52個,就是100多天,加上節假日,得關100幾十天,違規了。
再看國有資產可不可以對外租賃,可以,但是要公示,你們有公示嗎?是誰決定的把城市公共設施場所委托給一個社會組織昆山足球協會的?誰經辦的,是托管嗎,費用多少?需不需要招標?是幾個人就能隨便決定的嗎?有沒有正規的流程?誰審批的?請告知市民。(以上情況皆豆包查詢,如有出入請各位自行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