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分段敘事,看故事的人可以點只看樓主。
細想他很早就想PUA我,大約2011年的夏天吧,我突然接到我爸他弟電話,接通我才知道是他是誰,他急急忙忙說,自己在西北,遇到傳銷了,讓我給他轉600,但不要告訴我爸,怕我爸擔心。我回他,你的事情你自己處理,你平啥找我要錢?我爸擔心?你是他弟弟,不是他兒子。
錢我還是轉了,他沒在找過我。
總共幾面之緣的侄女,法律或道德有規定侄女有義務贍養有家有室的叔叔?
看有些人回復老父親開心就給錢,誰家侄女隨隨便便能隔三差五養爸爸弟弟一家門?上周的5千早是歷史,新的要錢昨天已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