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我會問我:我的婚姻關系是對等是幸福的嗎?
我完全可以回答:我自己的婚姻關系是對等和詣的。 我前幾天也講了,15年前七夕人民路和愛人賣香皂玫瑰花。這都是我們一起奮斗拼搏的歷程。
我大學畢業來昆山工作,找女朋友時,經歷過兩次戀愛,我總結的問題:男女關系不對等。不對等只有失敗的結局。不對等即使結婚也是不幸福的并且也是失敗的結局。
后面我認真總結,改變了婚戀觀。 凡與我不對等的異性都不會想著要婚戀的。
在這一過程中遇到了現在的愛人。我在花橋美資公司工作,婚前是公司的小職員,我愛人在市區臺資公司小文員。我每天工作后下班了開始創業,擺地攤開始,在市區擺攤,遇到了我現在的愛人。當時也只是認識,因都是湖北人的,鄰縣,加了好友。后面她想到深圳去創業去了深圳,她和她同學還有她同學的哥在深圳創辦了一個手持按摩器的工廠。因知道我擺攤的,又是湖北老鄉,就叫我幫她銷手持按摩器,給我發一箱貨讓我銷一下試試。我收到貨就開始昆山的銷售,一天之間我公司的公辦室基本每人手持一部按摩器,大街小巷到處都是按摩器我賣的。他覺得我銷售能力太強了。我又準備擴大創業的做淘寶,于是她就一飛機從深圳飛到昆山來,和我正式的一起創業奮斗。
當然創業只是我們的副 業,公司上班也是在上的,真的是非常的辛苦的。我和她一起拼搏奮斗從第一套房到后面的一切都是我和她一起打拼出來的。
婚后,我們的關系也是對等的。
她做飯,我洗碗。在教育孩子方面,我們有分工協作。等等。
我們的婚姻關系因為是建立 在對等基礎上,婚姻關系是和諧的。
我作為男性,婚后也有錢了,但是我始終恪守專一和責任的契約基礎性要求。基于這些要求,我泡吧也從來不去,外面喝酒除了客戶應酬也不去。異性朋友減少為0。而我愛人也是一樣的。
婚姻關系是以信任為基礎,這個信任就是要求對方:專一和責任。要有契約精神,不因婚后對方容顏變老而違婚姻的約,也不因婚后對方財力的變化而違婚姻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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