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一個關于大眾車燈缺陷的廠家召回通知,今天抽時間去了4S店做了檢測,經儀器測試確認一側大燈確實存在問題(期間,燈都是亮的)。4S店告知要跟換一側大燈模組,新件打開一看,粗糙得無法形容,整個制造工藝與舊件無法相比,讓人唏噓,但是考慮到安全也就湊合換吧。奇葩的是大燈模組竟然不含燈泡,需要將原燈泡再裝回去。拆裝過程中一個燈泡被損壞了,4S店竟然說燈泡不在召回范圍內,發生損壞要客戶自己購買。對于這種無理要求本人拒絕了,然后就被晾在一邊再也沒人搭理你,負責召回接待人員塞給你一張出門證直接讓客戶走人,同時竟然還睜眼說瞎話問客戶“你怎么證明是我們弄壞的?”期間打了好幾個大眾400電話,都是各種敷衍的官話,沒有任何實際舉措。本人沒空跟它們一直耗著,最終無奈只能自費購買燈泡,師傅馬上麻利給換了……。雖然一個燈泡才幾十塊錢,但是這不是錢的事,這是對消費者的霸凌和對國家相關法規的無視和挑釁,必須要追究到底。在此分享給大家,買大眾汽車要慎重啊,大眾已不是昔日的大眾了。以上所述如有虛假,本人可承擔所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