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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生兒子,給彩禮叫賣女兒,要彩禮返回再陪嫁同樣多或更多的嫁妝,又能賺錢又能賺人;又壞身體又承擔十級痛生后還要養育的繼續為夫家傳宗接代生孫子,自己賺的錢給父母點養老叫伏地魔。賠本的買賣誰愿意做,他們心里不要門清[表情]
(2025-11-06 11:08) 
責任和義務與獲得要是對等的。才沒有那么多矛盾。
為什么不看另一方要付出什么?
以湖北為地方風俗人情為例:確實女方給陪嫁,但是這個陪嫁背后是給了男方的責任和義務。什么義務?
嫁出去的女兒并不是沷出去的水,女兒有義務和責任要照顧娘家,比如丈母娘生病女兒和女婿需要出錢出力的。女方家父母的養老女兒和女婿都要承擔的。
同樣的,給了彩禮并0陪嫁,那么給女兒和女婿的責任和義務就減少了。女方家的父母女兒女婿不用過多的付出養老責任和義務。 當然矛盾點是:既要又要的。 既給了彩禮0陪嫁又要女兒女婿給女方家父母養老才會導致矛盾。
如果責任義務啥的與獲得是對等,是沒有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