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有4個女兒,一個兒子,后面撫養一個女兒,是我外婆的哥哥家的(孤兒)。我外公是村的主任是村官干到60歲退的。
我那舅舅可敗家了,到40歲才結婚生子。
前期,我外公生病,我那舅舅還沒有成家,都是那四姐妹每個人分錢分力照顧的。我媽當年經濟不寬裕我又要讀書,我媽也拿了錢給外公冶病的。我爸爸完全也沒意見的要媽給錢外公的。
為了舅舅,這些姐姐可操了不少心,結婚的花費四姐妹分的錢集中后給舅舅建房娶的媳婦。
湖北可能風氣好,在湖北,女兒不是沷出去的水,女兒女婿都有照應娘家人的義務。
我個人覺得,不要重男輕女,到晚年時如果女兒女婿有照應也會過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