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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明確規定:丟失國家所有檔案需承擔法律責任。農民分戶臺賬屬于農村集體組織管理的重要檔案材料,若因村委會過失導致丟失,就構成檔案違法。根據《檔案法》規定,檔案管理責任主體需妥善保管檔案,任何丟失、損毀國家所有檔案的行為均需依法追責,嚴重者可能涉及行政處罰或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強調規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運行,財產經營管理需遵循法定程序(如集體資產:土地、房屋及水面漁塘等承包或租賃登記、臺賬更新等)。相關財務制度(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要求清查核實集體資產并登記臺賬等。一般情況下村委會有檔案管理責任制,確保分戶臺賬等資料納入正規檔案系統(如全國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系統),避免信息遺失。如果丟失臺賬,應及時啟動補救措施(如重新建檔、追溯歷史記錄),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