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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昨天 09:09
, 來自:江蘇省0==
昆山家長注意!
市里剛通報
這家培訓機構栽了
速看是不是你家在上的!
近日
蘇州教育局發布情況通報
一批被查處的校外培訓無證場所
被揪出
其中,含昆山1家
為鞏固深化校外培訓機構治理成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全市各地教育部門持續加強學科類違法違規培訓的查處力度,現通報如下:
劃重點:
暑假期間
任何機構(個人)開展學科類培訓
均屬違規行為!
“雙減”政策明確要求,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間,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開展學科類培訓。以“一對一”“住家教師”“高端家政”“眾籌私教”及各類冬夏令營等名義開展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或面向3—6歲學齡前兒童、普通高中階段學生開展的學科類培訓均屬違規培訓行為。中小學在職教師不得從事有償補課或參與違規培訓。
昆山被查處的這家機構
未取得辦學許可
就擅自舉辦學科類培訓
真是害人子弟!
昆山家長們趕緊看看
是不是你家孩子上補習班的機構
趕緊退費!
社會上有不少
以“教育咨詢”“托管班”“工作室”
“成長中心”等名義
違法違規開展培訓的機構
這些機構往往
沒有開展培訓的資質!
且存在消防安全等問題
還有“退費難”“捐錢跑路”的風險
難以保證孩子的安全
和良好的學習環境
更不能保障孩子有效的學習質量
那么該如何選擇校外培訓機構?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開展中小學生學科類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培訓。
正規的培訓機構應具有行政審批部門頒發的證照,且證照要在有效期內。學科類培訓機構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及“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
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一次性培訓收費跨度不得超過3個月或60課時,且總額不得超過5000元。不要將培訓費繳入培訓機構的非資金監管賬戶或個人名下,培訓費用應繳入機構的資金監管賬戶。機構要和學員簽訂由教育部、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規范合同《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我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見下表:
正規的培訓機構辦學場所、設施設備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符合要求設立的消防逃生通道和滅火設施以及消防標識。請您規避環境臟亂差、樓層不達標(高層或地下室、半地下室、14周歲以下樓層超過三層)且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
附:昆山市學科類培訓機構白名單
在選擇校外培訓時,請關注相關機構是否持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相關主管部門發放的辦學許可或審批文書。
機構所聘從事培訓工作的人員是否具備教師資格證或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相應類別的職業(專業)能力的證書。
校外培訓機構應合理收費,明碼標價,向社會公示,在機構內顯著位置張貼收費標準。家長在繳費時,應注意避免一次性繳納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繳納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要超過5000元。培訓收費應全部通過預付費資金監管平臺繳納。
與培訓機構簽訂合同時,應當使用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請認真閱讀合同條款,仔細查看合同印章與培訓機構資質名稱是否一致,簽訂合同后再付款,并向培訓機構索要正規發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等相關資料。
不輕信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應將具體要求全部落實到合同協議當中,特別是收費金額、收退費方式、優惠贈送等條款,切實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問題,要及時收集好證據,可以與機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切勿選擇開設在居民住宅、廠房或者房屋質量、消防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機構,有的培訓場所與居住場所合用,設置樓層不符合規范,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不足,存在安全隱患。家長與孩子應提高安全意識,培訓前明確逃生通道,注意乘坐電梯安全和交通安全,不去“無證無照”機構或其他違規培訓場所參加培訓。
良好教育生態
需要我們廣大家長共同監督
如發現校外培訓機構
或個人有違法違規培訓行為
請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暑假是孩子休息調整的時期
家長切勿給孩子報太多培訓班
要以孩子興趣為主
根據孩子的個性特點、學習情況
選擇最適合孩子的培訓
做到勞逸結合
為孩子營造一個
輕松、有益、安全的暑期環境
助力他們以更飽滿的精神狀態
迎接新學期的到來!
放到圈子里
提醒更多人~
來源:蘇州教育、昆山教育發布等
昆山論壇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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