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坐在超市綠豆框中玩耍
家長一邊嬉笑一邊拍視頻?
近日,這一事件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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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7月13日,在江蘇揚州一生活超市中,有一名女子將穿著紙尿褲的孩子放在散裝綠豆貨柜里玩耍引發關注。視頻可見,幼兒在綠豆堆里抓握綠豆,并有將綠豆送往口中的行為,家長未動手制止,反而一邊嬉笑一邊拍著視頻。
事件曝光后,不少網友擔憂此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并對嬰兒安全及公共行為規范提出質疑。部分消費者表示,此類行為不僅可能污染商品,還會給其他顧客帶來不良觀感。涉事超市回應稱,已注意到相關視頻,將立即下架該批次綠豆,并張貼公告召回已售出的部分。同時,超市方面表示將尋找涉事女子。
那么
家長將幼兒放在綠豆框里玩耍致商品下架
造成的損失該由誰擔?
若幼兒在玩耍中誤吸綠豆導致窒息
超市、家長的責任應該如何劃分?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認為,家長需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承擔侵權責任。該事件中,家長明知散裝食品貨柜的特殊性,仍放任幼兒進入玩耍,主觀上存在明顯過錯,其行為與綠豆污染、下架的經濟損失存在直接因果關系,符合侵權責任構成要件。具體賠償數額應根據實際損失憑證確定,家長不得以“幼兒無民事行為能力”為由免責。
綠豆表面光滑,體小質輕,幼兒若誤吸可能導致窒息。而貨柜邊緣堅硬,存在磕碰風險。馬麗紅律師指出,家長主動將幼兒放入綠豆貨柜玩耍,且未制止幼兒抓綠豆送往口中的行為,已構成監護失職,若因此導致幼兒窒息或受傷,其作為監護人存在重大過錯,應承擔主要責任。
超市是否擔責需結合安全保障義務履行情況認定。超市作為公共場所的管理人,需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如需確保貨柜設計無致命隱患(如尖銳邊緣)、散裝食品區有明顯的防誤食警示、在出現危險時及時干預等。若超市已履行前述的基本義務,則無需承擔責任;若貨柜設計存在安全隱患、未盡到安全提示義務或存在管理疏忽等,可能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家長帶未成年人
進入超市等公共場所
應當履行哪些注意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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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盯不放:無論是在超市、游樂場或廣場,家長需全程貼身看護,別讓孩子脫離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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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預判:提前評估環境隱患(如設備安全、人流密度),選擇適合孩子年齡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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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干預:發現追跑等危險行為,立即勸阻;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規定,對可能危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行為及時制止。
來源:尚法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