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農村在98年左右集中辦理了農村自建房房產證,房產證上權利人與實際出錢建房的人不一致的情況比比皆是,要么是兒子出錢了房產證登記的老子的名字,要么老子出錢建房,登記的是兒子的名字。以前不像現在一個子女的多,以前子女多,好多在拆遷的時候協商掉了或是打官司解決了,或者等登記產權人去世名字改掉了。這個證明一看就是個格式證明,后面不是還寫了一句僅用于辦理營業執照,不做他用,說明書記對于產權可能有糾紛是知道的,就是按照產權證開個證明辦營業執照,如果有產權糾紛完全可以去公證或者起訴確權的,而且還要趁早,不然證據滅失或者證人都沒了,幾個繼承人死一個還要追加他的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