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這件事情發(fā)生2年多了,每每提起我都會怒火中燒,不停的問,到底我是哪邊沒做好碰到這種事情。
從法律上,作為甲方我履行了我所有的責任義務(wù),提前配合工期買好所有材料,從不讓裝修等我(疫情客觀因素除外),都是我再催著趕合同進度。每次驗收可以說基本當天就轉(zhuǎn)賬付錢,從不想著要拖欠什么,我也知道裝修工人也不容易,但是呢?換來的是什么?
從道義上,請客吃飯,不時的能量補充,裝修金盡量轉(zhuǎn)個人賬戶我也基本都同意了,換品牌網(wǎng)線(說是升級了,但是我訂的品牌是眾所周知的,給我的是一個不是廣為人知的,從6類變成超6類而已),本來樓梯瓷磚做貼邊的變成木踢腳線貼邊(瓷磚工藝復(fù)雜),有很多我都讓步了。
但是過程中反復(fù)說不掙我錢(拜托,合同項目價格什么都是你們定的,掙不掙錢你們心里最清楚了,用這個作為每次爭吵回避工程質(zhì)量的托詞,很沒品。),說我難弄(其實就是因為衛(wèi)生間瓷磚不好后,我就有點失望之后每個都檢查的很仔細,但是簽合同不是振振有詞說的隨便我怎么驗嗎,到頭來我做了我本該做的就成了你們說我的潛臺詞了)
我不敢說自己是完美的受害方,但是就我家這個裝修的工藝水平,質(zhì)量水準我敢說真的不符合一般的要求。我拿我家裝修的每個工藝工程和入住后的實際客觀事實說話。
最后,這些事這些人這么多年我也該翻篇了,沒必要為了別人的錯誤內(nèi)耗這么久。蒼天有眼,福禍相伴,讓時間證明!也希望每個看到這個帖子的都吸取經(jīng)驗,找到理想的裝修公司。也期盼裝修行業(yè)有個好的監(jiān)管平臺和手段,讓每個裝修人能申張自己的合法權(quán)利,而不是一味訴諸司法訴訟,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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