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月份去昆山城北一家公司上晚班,做自動化零件,一個人開三臺機,去之前,公司負責人告訴我工作時間是10個小時,實際上是工作10.5個小時,其余時間,忙的一分鐘也停不下來,去之前給我說可以干一周左右,實際上只干了一天,第二天去上班,負責人就說昨晚有個板子銑壞了,不讓我干了,那個板子之所以銑壞是因為程式把真空吸盤鉆穿了,板子銑動了,老板把這個銑壞的零件怪罪到我頭上,說我沒看好!我讓他把昨晚的工資結給我,他不但不給,還說要我賠償真空吸盤!真空吸盤上有一兩個洞,用AB膠堵起來就可以用了,他非要我賠償新的真空吸盤!真空吸盤的價格是2500元,他說只要我賠償一半,我說不過他,只好離開,后來我去高新區勞動所投訴,勞動所調解不成,我只好申請勞動仲裁!官司雖然贏了,工資還沒給我,下一步就是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