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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于: 07-09
, 來自:江蘇省0==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
在公共場所撿到了演員金世佳的身份證
帖子曝光后,引發全網喊話
#金世佳你身份證掉了#
話題迅速登上熱搜
隨后,有網友指出
拾得者起初發布的照片
并未將身份證上的住址信息打碼
熱心網友紛紛在評論區提醒
“快刪圖!傳播身份證信息違法!”
同日,金世佳工作室發文回應
已聯系好心拾得人
并呼吁公眾“勿傳播證件相關圖片及信息”
那么,拾得者雖非故意
卻還是泄露了他人隱私信息
是否構成侵權?
撿到他人身份證應該如何正確處置?
《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馬麗紅律師指出,這種行為構成對金世佳個人信息權的侵犯。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證件照等均屬于個人敏感信息,受法律嚴格保護。未經本人同意,拾得者擅自將其發布至網絡,使信息暴露于不特定多數人,增加了信息被濫用風險,侵害了金世佳對自身個人信息的控制權與隱私權。金世佳作為公眾人物,其身份證信息被未打碼發布,可能被用于偽造證件、金融詐騙等,如因信息泄露,可能導致金世佳遭受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
馬麗紅律師表示,部分網友在未核實信息真偽的情況下就傳播身份證照片,同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雖然他們并非最初侵權人,但傳播行為擴大了信息傳播范圍與危害程度,同樣侵犯了金世佳的個人信息權。在民事方面,傳播者可能需承擔停止傳播、賠禮道歉等責任。若傳播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如引發大規模網絡暴力,對金世佳生活、工作造成極大困擾,或因傳播導致他人利用照片進行詐騙等違法活動,傳播者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甚至可能觸犯刑事法律責任風險。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網友應增強法律意識,對未經證實的他人隱私信息謹慎對待,避免盲目傳播。
撿到他人身份證,最正確且法律風險最小的處置方式是交給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有完善系統,能高效聯系失主,同時避免個人因保管不善或不當使用引發法律問題。若認識失主,也可直接歸還,但要注意在歸還過程中保護好證件信息,切勿借此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此事雖以“虛驚一場”收場
不過,部分細節仍引發討論
拍身份證照能否佩戴眼鏡?
金世佳的證件顯示辦理于2013年、有效期至2033年,人像照片上,其佩戴了一副黑色邊框眼鏡。有網友表示疑惑,2013年可以戴眼鏡拍攝身份證照片嗎?
7月6日下午,媒體記者從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了解到,雖然金世佳身份證照片拍攝于12年前,但當時的人像照片標準與現行標準一致,拍攝時可以佩戴不反光眼鏡。
值得一提的是
首批有效期20年的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陸續到期
各地迎來換證高峰
近日,漢服身份證照在網絡走紅
不少網友紛紛曬照,引發熱議
馬麗紅律師表示,從規定角度來看,并沒有明確禁止穿漢服拍攝身份證照片,但要符合證件照的相關要求。比如,衣服顏色不能太淺,因為身份證背景色為白色,所以應選擇深色服裝。同時,很多漢服是絲綢材質,拍攝時容易出現大面積反光點,可能導致無法通過審核。此外,發型不能過于復雜,不能戴發飾,發髻不能脫離顱骨太多,不能影響系統識別。目前,長沙、洛陽、西安、武漢、臨沂等多地警方回應:只要符合規定,就能過審。
無論是日常服裝還是特色服裝都要注意拍攝要求,不同地區存在細微差異。總體遵循以下幾點——
請大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
并留意身份證的有效期
在到期前完成換領
以免影響日常生活和工作~
來源:尚法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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