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替67歲奶奶趙鳳英實名舉報中醫院骨二科主治醫生孫某某。事情起因:2025年5月23號下雨我的奶奶被一名喝醉酒的男士騎車撞到后去中醫院就診,腿部和肋骨疼分別拍了兩個片子,主治醫生首先告知的是腿部嚴重骨折需要住院做手術打三塊鋼板,肋骨沒有事,報告是家里老人爺爺去拿的,把報告都收在了一起,所以我們有什么事情都是直接問醫生,在5/23—6/4號之間,我們家屬問過醫生肋骨有沒有事,醫生告訴我們沒有事,實際上肋骨斷了好幾根,5/23我們辦理了住院因高血糖不能做手術,每天都打胰島素吃降糖藥,飯也是在醫院買的降糖的粗糧飯,一直沒有降下去,我們詢問主治醫生有沒有什么方法能快點做手術,老人每天疼實在受不了,主治醫生說只能等血糖降下去才可以做,我問主治醫生 我聽說上海六院治療骨折很專業,我們需不需要轉院,主治醫生回答:骨折在我們這里都是小手術,沒有問題的,我們為了防止在去上海的路上造成二次傷害便沒有堅持轉院,5/30號血糖終于降下去了,我們告訴主治醫生血糖降下去了,詢問是不是可以手術了,主治醫生說今天做不上了要排隊的 我們端午節要放假三天,等三天以后才能做手術,于是我們約了6/3號的手術,主治醫師說,6/3號我要去門診做診,讓另外一個主任給你們做手術,我們表示可以的,到了6/3號主治醫師又告訴我們現在醫院沒有鋼板了,你們的鋼板要明天才能到,在這里我有一個問題(我們5/23住院醫生明確告訴我們做手術需要打三塊鋼板 難過鋼板不應該提前準備嗎)6/4號順利做上了手術 ,做完手術沒過幾天傷口感染發炎化膿,告知了主治醫師,主治醫師來按按摸摸,傷口處流出了膿水,拿碘伏在外面消毒了一下說沒有事的,過了兩三天我奶奶腿疼的厲害就告訴主治醫師,主治醫師說:老太太 你要是這樣我也沒有辦法,你只能回家靜養了,當時我們還沒有拆線,第二天來了一個控制血糖的謝醫生,我奶奶告訴他腿疼的厲害,謝醫生給看了一下嚴重發炎,謝醫生拿了清潔護理的醫用品把腿上的傷口重新割開,用消毒水清理了傷口里面,并且告知我們如果明天不好轉的話,要做第二次微創手術把這塊感染的肉割掉,6/25做了第二次微創手術,七月初出院,直到現在7/27腿上還是坑坑洼洼凹凸不平的,腿還是伸不直,我們當時住院的隔壁病床的傷口縫合的很整齊,恢復的也很快。
現在7/27號前面提到因被一位喝酒的男士撞的 這位男士不愿意付醫藥費,所以只能打官司,打官司律師需要這些膠片和就診記錄,我們拿給律師的時候律師看完以后說了一句我們都沒有想到的話,律師講 你們這個不僅腿骨折了 肋骨也骨折了好幾根,我們看到片子后非常氣憤,去醫院找了醫生,醫生說 ,我以為我給老太太講了的,但是呢 肋骨骨折只能靜養沒有其他辦法的 直到七月25號我們才知道肋骨骨折了,現在的醫院都這么不負責任的嗎?患者和家屬對自己的病情的知情權都沒有了嗎?希望中醫院能看到,并且給一個合理的解釋,為什么能把肋骨斷了這么重要的事情不告訴患者和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