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通篇,分享下我的想法:依法治國是體現國家制度建設基石。相信每位公民都希望有公平公正的司法制度。從本案中法官判決老李承擔醫療費一事是非常恰當,體現司法系統進步。看了評論很多人表示判決輕了,我想說就醫療費判決沒有問題,如果涉及什么延誤課、營養費、照顧費、精神損失費等等,我暫未看到依據支撐理由。同是我個人覺得健全司法體系和完善司法制度還是需要與時俱進的,當下熱門**、誣告等還是沒有完善制度進行審理,對于老百姓更多對媒體或者新媒體進行表達,從而通過輿論監督司法機構。
最后這篇文章有一處瑕疵:2025年2月,天天將老李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其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課費等共計4260元。 天天身為未成年人,應該無法訴訟老李吧,建議改為天天父母或者天天監護人。不應該出現低級錯誤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