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 健X選法人趙XX將我反饋給有關部門的資料發到了我拉的微信溝通群里,可以確定相關部門在處理我的訴求。而資料轉發完后就又沒有然后了…11/5號16:00我接到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電話來了解情況,說電話聯系趙XX時告知他我們已經達成一致和解了……而我卻不知道我已經和健X選公司和解這件事

寫到這里我內心是罵了句臟話的,連基本的誠實都做不到嗎?16:09分我才接到了股東黃XX微信電話,又毫不知情似的問了一些問題,表示群里發的內容沒有注意到,但是其一直在幫我溝通解決的過程中!兩個電話前后不到十分鐘,就是這樣巧合!!!我第三次給了對方友好協商的機會,目前等待對方的答復中。
今天也想和朋友們聊一下,如果我們在發哥或者山姆大叔這種正規賣場買到了覆蓋了標簽的食品,撕下標簽生產日期等是另外一個不同的信息,那它們是不是要被推上風口浪尖?也期待有從事法律工作的朋友可以發表一些看法。
非常感謝每一位看我流水賬的陌生朋友,真心希望大家可以借鑒我父母的經歷,和家中的老人多溝通,抽出時間多陪伴,珍惜時光,不留遺憾……
這件事我要給自己也給媽媽在天之靈一個交代,后續再來更新大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