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打昨晚幢電瓶車事件后,今早開車,一看到電瓶車就路怒癥犯了,汽車是沒有路權的,路權都是他們的,一大早,穿梭在大街小巷,滿是電瓶車穿梭的身影,整得駕駛員都不敢行駛了,心里有陰影了 但凡碰下,現(xiàn)在電瓶車就開始訛上來,請問四個輪子就要承擔所有責任嗎?
昨晚故事這樣,小區(qū)門口,路口是各流動攤販在做生意,電瓶車主都隨便停下來買攤販東西,南北走向的主干道,汽車不斷交匯,東西小區(qū)車輛要出來,行車這個路口,各種車輛亂竄,那么汽車轉彎時候(特別慢)頂了下電頻車尾,幸好電頻車主靈活,立馬跳下。大家都好。出事故,肯定是汽車全責,電頻車沒錯。 但是請問,這個重要繁忙的十字路口,多次跟相關部門舉報投訴反應,屢屢不管制,真的遇到問題,就是說汽車責任,疏于觀察。那么流動攤販就可以肆意霸占主干道,行駛銷售權利嗎?發(fā)生事故都跟他們沒有關系嗎,我們講素質的開車都得給他們讓道,萬分小心行駛,還得我們買單責任嗎,邊上違規(guī)停車停在主干道,難道交管部門置之不理,都不斷反應投訴的,你們說這么多地方,管不過來,如果你想管這點小事情管不過來嗎?
回歸,今早看到這起圖上交通事故 ,又暗自竊喜,汽車的全責,汽車是沒有路權的,出事就是汽車擔責,都是汽車將來保費增長的買單。如果可以,索性超速的,抄廢掉更美好!!!!誰來陪我們汽車的費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