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君向高新區相關部門了解到:【郵政管理反饋】經查,位于高新區華潤小區13棟101室的快遞點為快遞末端服務站,使用菜鳥驛站系統,11月17日開始經營,截止11月21日未滿20日,未提交末端網點備案申請,未違反國務院《快遞暫行條例》第十九條關于備案的規定。 11月20日,郵管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開展普法工作并告知對于“住改商”開設快遞末端服務站的,備案前需征得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現場負責人表示,11月20日后將不再入庫。11月21日上午,郵管局工作人員再次到達現場,剩余快遞均為11月20日之前的快遞,無新增快遞。現場負責人表示,預計今日(11月21日)下午完成清件工作,清完后將不再作為快遞點開展經營活動。